聂卫锋,副教授,河南省济源市人,1978年出生。
联系方式:weifeng2019@xjtu.edu.cn
研究领域(方向)
民商法、网络信息(数字)法、法律史
工作经历
2019.03至今 安博安博(中国) 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、博士生合作导师
2015.07-2019.03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 讲师、硕士生导师
2012.07-2015.07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安博(中国) 博士后
2004.07-2009.09 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 讲师
求学经历
1996.09-2000.06 兰州大学 法学学士(法学专业)
2000.09-2003.06 兰州大学 法学硕士(民商法专业)
2009.09-2012.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管理学博士(法律科学与管理专业)
2010.09-2010.11 台湾政治大学安博(中国)(访学)
文字作品
CLSCI
2018.12 《〈民法总则〉变更权之殇——兼论中国法律发展的自主性》,《法学家》(CSSCI,CLSCI)2018年第6期;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《民商法学》2019年第2期转载。
2014.07 《交付公示:一个幻象》,《现代法学》(CSSCI,CLSCI)2014年第4期。
2014.01 《中国民商立法体例历史考——从晚清到民国的立法政策与学说争论》,《政法论坛》(CSSCI,CLSCI)2014 年第1期。
2012.05 《〈法国商法典〉总则述评》,《比较法研究》(CSSCI,CLSCI)2012年第3 期。
法学CSSCI论文
2022.09 《特殊动产登记的所有权变动效力——对交付依赖性的再批判》,《私法》(CSSCI集刊)第39卷。
2021.12 《不可抗力免责规范构造逻辑的义务类型基础——〈民法典〉第180条第1款立法方法论之历史性检讨》,《法律方法》(CSSCI集刊)2021年第4辑。
2021.10 《民事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效用发挥机制——〈民法典〉第1234、1235条的体系化适用》,《法治论坛》(CSSCI集刊)2021年第3辑。
2020.10 《〈民法典〉:民商双轮驱动下的私法成熟》,《法治论坛》(CSSCI集刊)2020年第3辑。
2020.09 《人工智能法律人格构建的方法论批判——新科技革命时代的法律伦理与法律技术》,《法律方法》(CSSCI集刊)2020年第3辑。
2018.03 《职权代理的规范理路与法律表达——〈民法总则〉第170条评析》,《北方法学》(CSSCI扩展版)2018年第2期。
2018.01 《动产所有权的交付变动规则》,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》(CSSCI,发表时是扩展版)2018年第1期。
2014.10 《侵权法中的“第三人”:一般化还是情景化?》,《私法研究》(CSSCI集刊)第16卷。
2013.03 《法典化与〈法国商法典〉的最新进展》,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》(CSSCI,发表时未入选CSSCI)2013年第2期。
2012.04 《〈物权法〉上的动产物权转移》,《私法研究》(CSSCI集刊)第12卷。
其他论文与书评
2022.05 《中国法上货币之债的自治与管制——〈民法典〉第514条的联动效应与适用效果》,《荆楚法学》2022年第3期;被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2022年第11期“论点摘要”。
2021.09 《〈民法典〉的继承与创新》,《内蒙古社会科学》(CSSCI)2021年第5期。
2021.11 《论〈民法典〉的原则体系》,《成都理工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21年第6期。
2012.05 《债法现代化与商业化》,《南昌大学学报(人文社会科学版)》(CSSCI,发表时是扩展版)2012年第3期。
2012.12 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与身份性》,《天津滨海法学》第3卷。
2012.04 《试论股东剩余索取权的实现——以公司剩余财产为中心》,《公民与法(法学)》2012年第4期。
2010.08 《以女性之手揭开法律的面纱》,《法治周末》。
2002.09 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分析》(第二作者),《兰州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(CSSCI)2002年第5期。
书籍章节
《中国大陆〈民法典〉的“新”与“旧”——历史回望、未来适用与继续发展》,载《法学的想象——苏永钦教授七秩华诞祝寿论文集(第一卷):大民法典》,元照出版公司2022年1月版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释义》,龙卫球主编,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年版。撰写第514-524条的内容,并担任副主编。
《民法裁判百选》,周江洪、陆青、章程主编,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。撰写第30个案例《特殊动产(船舶)物权的变动方式与效力机制》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释义与适用指导》,与龙卫球等合著,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。撰写第57-63条的内容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司法解释(一)条文理解与适用指南》,与龙卫球等合著,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年版。撰写第7、13、14条的内容。
《我国海水资源开发、利用和保护的法律制度研究》,与刘容子、刘家沂、龙卫球等合著,海洋出版社2013年版。撰写第三章的内容。
《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规则》,与于敏、李昊等合著,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。撰写第51条(受害人同意)、第52条(共同过错)的释义内容。
项目研究
主持或参与十余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与教改项目,承担横向课题两项。
招生条件(基于学校/学院的政策,本人只能招收法律硕士)
1、只招收诚实、善良、有上进心的学生。
2、优先考虑爱读书的学生。
3、优先考虑将来拟从事研究工作的学生。
4、优先考虑通过法考的学生。
特别提醒
本人对培养过程要求严格(安排一定量的读书任务),对学位论文也会严格要求,请同学们谨慎选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