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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
  • 发布时间:2018/08/24 12:09:22 新闻来源: 本站 点击量:

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1月5日,原坐落在号称“西北第一步行街”的骡马市14号,2010年10月11日,搬迁至太白北路6号新址对外办公。新审判综合大楼共20层,建筑面积22014平方米,有大、中、小法庭33个(1大、7中、25小),智能化程度较高(有三个数字化法庭,具备远程开庭能力)。新审判楼的使用改善了人民群众参与诉讼的环境和法院的办公、办案条件,为做好审判工作,树立公正廉洁、文明高效的司法形象提供了更加坚实的物质保障。

目前,全院有14个部门,编制151人,正式在编人员170人,其中,中共党员128人,法官118人,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全院干警的98.6%。年均结案8000件左右。不仅是安博等11所高校法律本科生的实习基地,也是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研究生的实训基地,并成为西北大学安博(中国)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基地之一。

近年来,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,在区人大、区政府的监督支持下,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,围绕深入推进“三项重点工作”和“执法为民、满意政法”主题实践活动,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,深入开展“阳光立案”、“阳光审判”和“阳光执行”工作,在服务发展,保障民生和稳定,促进社会和谐,开展审判工作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企业、进军营、进农村等方面效果显著,深受人民群众欢迎。

我院以建设学习型法院、学习型党组织为切入点,狠抓队伍建设、制度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,坚持从严 治院,从严治警,全面提升干警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,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、业务精通、作风优良、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。

我院是中国法学会团体会员,是最高人民法院“调研基地”、“行政审判联系点”和“优化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试点单位”,并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首批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单位,2011年11月立案工作已被评为“全国法院文明模范立案窗口”,少年法庭一支是全国先进集体,也是全国、省、市“优秀青少年维权岗”;法院已连续六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法院,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、思想教育工作、宣传工作先进法院;并在2010年、2011年两次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法院。2011年6月,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“全国法院先进基层党组织”,2011年10月,被评为“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点”。法院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、二等功、三等功各一次,2007年荣获“全国优秀法院”的称号,并涌现出吕艾玲、杨妮娜、潘荣、靳凤玲等全国法院先进个人。

人民法院面临的工作任务今后将会更加繁重,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,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,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“司法公信提升年”、“创新在碑林”活动,以“抓落实年”为载体,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,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为建设“五宜城区”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,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党和人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