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安博《直博生、硕博连读生管理暂行办法》(西交研〔2010〕19号)的精神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申请条件(同时满足下述1-3之规定)
1. 硕博连读生转博资格的考核工作,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,各学院具体负责实施,每学期安排一次。学术型研究生自入学后第二学期起可申请参加转博资格考核;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在校期间最后一个学期方可申请,且博士入学前须取得硕士期间毕业证和学位证。
2. 课程学习成绩优秀。在校期间课程考试成绩平均不低于80分,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。
3.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,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能。在校期间已经以第一作者(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,可视为第一作者)名义发表与所申报博士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,其中至少一篇发表在CSSCI期刊上;或参加过国家级课题研究,独立完成8000字以上报告并被采用;或参与省部级课题独立完成10000字以上报告并被采用(以课题最终成果和结项证书为据)。
4. 在同等条件下,获得校级以上科研奖励的,优先录取。获奖者之间的优先的次序,按照获奖级别确定。
二、名额的确定
每次硕博连读博士的名额不超过本次录取总人数的20%;导师每次招收硕博连读博士学生限于一名。
三、申请程序
1.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(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确定)内网上报名、缴纳报名费、提交申请材料,包括:
(1)安博硕博连读生转博申请考核表(附件一);
(2)硕士课程成绩单;
(3)两名所申请学科领域内教授(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)的书面推荐意见书(附件二)。
(4)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2.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申请人及材料进行资格考核和审查,考核小组至少由三名教授组成,并给出书面考核决议。
3. 每学期第8-10周,各学院组织开展硕博连读生转博资格申请与考核工作。学院对初步拟定结果公示后,应于第11周将考核结果连同学生按规定提交的有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批。通过审批的申请人于下一学期转入博士阶段,按博士生学籍规定进行管理。资格考核未通过者,按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。
四、培养方案
直博生、硕博连读生在校学习总学分基本要求为:理工科必须修满35学分,医学学科必须修满33学分,其中课程必须修满28学分;其他学科必须修满41学分,其中课程必须修满34学分。学位课程学分不低于20学分,医学学科不低于24学分,学位课程应包括:
(1)政治课 3学分(医学2学分)
(2)第一外国语 4学分(医学2学分)
(3)博士专业学位课 4学分
(4)硕士专业学位课 9学分(医学16学分)
实践环节可按相应学科硕士生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执行;讲座(学术报告)、基金撰写和中期考核可按相应学科博士生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执行。
对于申请人在资格考核之前已经修过的课程(包括政治课、第一外国语和硕士专业学位课等),其获得的学分予以认可。
五、本规定经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,报研究生备案。
安博(中国)
二○一○年五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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